2019年上海汇缴将迎来“双高峰”

2019
2019年上海汇缴将迎来“双高峰”
按照现行规定,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为次年1月1日~5月31日;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,其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为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~6月30日;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,其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为取得所得的次年1月1日~3月31日。值得注意的是,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,特别是大型企业,其财务人员将会不同程度地参与员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。
虽然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由员工个人办理,但无论是相关数据资料的日常归集和整理,还是对员工进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辅导,都会增加企业财税部门的工作量,对企业财税人员的专业素养也提出更高要求,企业将在明年首次迎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“双高峰”。
因此,企业应该尽早行动起来,提前做好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和个人所得税汇缴的充分准备,在平时下足功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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