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公司运营:合法解除劳动仅需4步

2019
上海公司运营:合法解除劳动仅需4步
编者按
解除劳动合同,极易引起纠纷,历年来一直处于劳动争议案件的首位。
纵观整个劳动法体系,均给予劳动者倾斜立法。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,不是想解除就能解除,既需要有合法理由(或者双方协商),也需要遵循相关程序,否则,即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。
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,要么恢复劳动关系,要么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,即双倍经济补偿金。
01
严重违纪解除
劳动者严重违纪,又称过错性解除,即劳动者具有严重过错,此时,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,不论员工是否处于“三期”、“医疗期”等,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严重违纪包括: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,被追究刑事责任、试用期不合格、存在欺诈等情形。
02
合法理由解除
合法理由解除,又称非过错性解除,即劳动者并没有过错。此时,用人单位需提前1个月(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)通知劳动者,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合法理由包括:
劳动者因自身原因不能胜任工作,如身体原因、或能力欠缺;
用人单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(如重大战略调整、不可抗力、企业搬迁、重大资产转让等),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,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。
那是不是出现了上述合法理由后,就可以任意解除了呢?不是,如果员工处在“医疗期”、“三期”、“患职业病”或者“工伤致残5级以上”等,不得解除。
03
经济性裁员
经济性裁员属于非过错性解除的一种特殊形式,即用人单位存在严重经营困难,或者濒临破产,一次性解除多人的形式。
经济性裁员需要符合一定条件,包括:
企业经营发生严重困难,企业转产、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等;
人员要20人以上,或者10%以上。
经济性裁员同样不适用于“医疗期”、“三期”、“患职业病”或者“工伤致残5级以上”,以及“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且不足5年即退休的员工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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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完善规章制度,做到有章可循
用工规章制度,通常又被称为员工手册,系用人单位管理员工的基本制度。
法律只对严重违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,而对于什么是严重违纪、什么是重大损害,什么是录用条件等,都要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。
用人单位应当:事先规定哪些行为属于严重违纪,比如员工盗窃单位财物、泄露商业秘密、打架斗殴、挪用资金、被行政拘留等;事先量化重大损失,比如致单位财产损失达到5千元以上;事先确定录用条件、以及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标准等。
02
履行前置程序,做到程序合法
对于非过错性解除,往往需要先行履行一定程序,比如:
有些情况下,需与劳动者先行协商,不能达成一致后方能解除;
对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,需要先行培训员工,经过培训、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方能解除;
解除时需提前1个月通知员工,或者额外向员工支付1个月工资;
经济性裁员,需要向政府部门报告,并听取员工和政府部门意见。
无论是过错性,还是非过错性解除,在解除程序上还有一个重要环节,即通知工会。如果单位没有工会,需要通知所在地区工会。如果真的忘记通知了,那么在一审诉讼前,还有机会补正,否则,即涉嫌违法解除。
03
发送解除通知,写明解除理由
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,一定要清楚写明解除理由、解除依据,比如,“你因严重违反员工手册第10.5条,根据……,即日起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”。
仲裁或诉讼时,仲裁员、法官将着重审理“解除通知上载明的理由是否成立”。
解除通知,一定要发送至劳动者本人,由其本人签字确认。
04
掌握充分证据,做到合法解除
民事举证规则,通常是谁主张谁举证,但对于解除劳动合同,却是举证责任倒置,即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自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。
因此,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,不仅要有确定的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文本,还应提前固定好证据、保存好证据,以免最终因证据不足而败诉。